《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时间:2024-07-14 11:19:35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通用15篇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通用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

其实很不好意思承认,这是学语言专业的我看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但是better late than never,并且两个最好开始学习的时间,一是从小,二是现在。所以鼓励为主,并以此为一个好的开头,坚持一个月最少一本英文书。

第一次看完英文原著的总结:

阅读时长:5-10小时读完,跨时20天左右。本书一共140页,是中篇小说。其实加起来看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因为中间加入了读书一起看穷查理宝典,所以中间断了十多天;

阅读速度:才开始比较不习惯,想当然地理解意思,没有理解上下文或者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所以前几页看了中文翻译;越读到后面速度会快起来,不会纠结某个单词的意思而是结合上下文理解,最后15%的内容在今天中午一个小时内一口气读完;

词汇难度:生词比较多,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不阻碍原文理解;动词特别多,因为动作场面多并且激烈,所以可以好好学习里面的动词;景色描写的词汇用的也特别好而且画面感十足,jack london笔下的原野、寒冬很美而且充满野性;

读这本书的优势:这本书及其作者在美国文学课上老师讲过,对作者生平比较熟悉,并且充满了好奇,他是如何因为这本书成名,又是为何会在之后沉醉金钱,所以不会一开始读不下去;

读这本书的不足:只看了一遍,很多好词好句没有进行分析和记忆,并且为了了解剧情发展后面阅读速度很快,需要再慢读一遍;

给下一本书的建议:首先了解故事发生的背景,对作者有个初步了解;每天规定读的页数,比如一章节,或者30页,第一遍初读,尽量不查单词,尽量读懂,第二遍细读,写读书笔记,包括词汇、总结和感想。相关: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2

职场如丛林,职场规则就如“棍棒法则”,残酷,没有公正、公平可言。还美其名曰:以结果为导向。

就像《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所描述的那样。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小说中的杰出代表。

作品描写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一只健壮聪明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他”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这篇小说还被誉为“世界上被读得最多的美国小说”,因为它意味深长,而且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3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面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面对自己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老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后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该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己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己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4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读书笔记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此处隐藏2481个字……,身上的野性也渐渐被换醒了。但是他知道哪些手持棍棒的人就是主宰,所以他只能把自己的野性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最后,它的第五个主人,也就是它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巴克背离了人类,因为他和人类的最后的纽扣断了。他与他野性的兄弟肩并肩的一起奔跑,一起嚎叫。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路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像封面上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赞美。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1

工作,如果有能力,就争取做管理层。如果没有能力,就提升能力,更要争取当领导者。

巴克要成为运输队的领头狗,它想得到这个地位。它想得到它,那是因为它的本性便是如此,因为它的心中紧紧攥着一种骄傲,一种戴挽具拖物生活的那种无以名状、难以理解的骄傲。

正是这种骄傲,使它在劳苦中能坚持到最后一口气。

巴克要成为领头狗,就要挑战原来的领导者丝毛犬。它们不断地起冲突,最后完成最终的对决。

在对决的过程中,野狼般的其他狗围成圆圈。

一直在默默地等待,不论结果是哪只狗倒下,它们都将上来将它消灭干净。

职场啊,也会是这样。能够锦上添花,就坚决不去雪中送炭。人走茶凉也好,墙倒众人推也罢,这就是法则。

最终,巴克取得了领导的位置。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2

上周,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书里讲述的布克的故事,使我记忆深刻。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很多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

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终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仅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终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本事。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仅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仅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当让自我站得更高,才能不断提高,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十分不错的小说,期望大家能在空闲时读一读。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3

巴克的父亲是一只瑞士救护犬,一种大型的红棕毛或者白毛狗。他继承了父亲良好的血统,体重超过130斤。这是他能够不断地打败其他的狗的基础。

就像巴克的经历一样,有的人一开始就得天独厚,占尽优势。如果你开始工作的时候,没有任何优势,如何进行公平的竞争?

巴克一开始在一个法官家里工作,成为法官家庭成员的玩伴,以及家庭的守护者。但他没有有因为优越的生存环境而变得堕落,整天的打猎及做一些与其类似的户外活动,让自己的肌肉变得更结实。

在工作当中,很多人和公司都具备忧患意识,不断磨练个人技能和激发公司潜能,才能成就一流的人才和伟大的公司。反之,就会被其他更强的员工和公司淘汰。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4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5

法官家里的园丁,因为欠了很多的钱,跟外人合谋绑架了巴克,并把它卖掉。

巴克拼命地反抗,而且从未放弃过反抗。

我想这是巴克最宝贵的精神了,就像《老人与海》里面的老人一样,人可以被打败,但不可以被击败。

这种反抗精神让巴克迅速成长,成为它生存的信仰。

巴克被带到一个穿着红毛衣的训狗师面前,它被他用棍棒多次打败、击伤。

让它终于明白,与拿着棍棒的人斗,它不可能赢。它接受了教训,那根棍棒是一个启示,一个法则。

当然,它认为自己被人打败了,但是它没有被人打垮。

它认识到了现实的残酷、狰狞,就像刚刚出来工作的菜鸟一样,总会先被现实的残酷打击。

而巴克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

后来,巴克目睹了其他的狗被驯服的过程。有的变成了哈巴狗,对训狗师乞首摇尾,巴克从来都不干这样的事。有的既不巴结又不服从,最终在争夺支配权中被杀死。

就像人们在职场中,面对残酷现实的打击,有人接受教训,适应了环境,一路继续前行。有人则没有,继续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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