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读后感

时间:2024-07-14 11:18:47
【热】呐喊读后感

【热】呐喊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呐喊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呐喊读后感1

在七月的月底,我读完了《呐喊》,《呐喊》这部小说集让我感触颇深。《呐喊》这部小说集的作者是鲁迅,整部小说集批判了当时的社会。鲁迅先生以笔杆子为武器,充分发挥了“炮筒子”的巨大威力。

其中有几篇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篇要数《狂人日记》了。《狂人日记》以一个疯子口吻来批判吃人的社会,揭露了隐藏在封建社会表层下面的“吃人”本质,小说中人人都想吃人,这个疯子的亲戚、大街上的人都想吃他。《狂人日记》写的让人读着就生起对吃人的人的憎恨之心,使人翻身醒悟。

其次就要数《孔乙己》了。在鲁镇,有一个叫孔乙己的封建社会没落知识分子,好吃懒做,穿着已经破旧的不行了的长衫,以前他有一个习惯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到咸亨酒店要一壶酒、一盘小菜。现在他已经破落了,但他还保持着以前的习惯。后来,他的小菜只能是最便宜的茴香豆了。再后来,他连茴香豆都吃不起了,并且只能站在柜台边喝酒了。我们不能像是孔乙己一样,好吃懒做。

呐喊读后感2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呐喊读后感3

台湾作家林清玄当年做记者时,曾经报道了一个小偷作案手法非常细腻,犯案上千起,第一次被捉到。他在文章的最后,情不自禁地感叹:“像心思如此细密、手法那么灵巧、风格这样一来独特的小偷,又是那么斯文有气质,如果不做小偷,做任何一行都会有成就的吧!”

没想到,他20年前无心写下的这句话,却影响了一个青年的一生。如今,当年的小偷已经是台湾几家羊肉炉店的大老板了!在一次懈逅中,这位老板诚挚地对林清玄说:“林先生写的那篇特稿,打破了我生活的盲点,使我想,为什么除了做小偷,我没有想过做正当事呢?”从此,他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回头想想,如果没有林清玄当年对小偷的“欣赏”和企盼,恐怕也就不会有他今天的事业和成就。不难看出,欣赏对人生是多么重要啊!

欣赏,是一种理解和沟通,也包含了信任和肯定;欣赏,也是一种激励和引导,可以使人扬长避短,更健康地成长和进步。其实,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渴望别人的欣赏,同样,每一个人也应该学会去欣赏别人。学会欣赏,是一种爱。人与人之间,在相互欣赏之中,世界才能充满爱!

……

呐喊读后感4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句话出自鲁迅的《呐喊》。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忘怀。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部小说集文章,篇篇都是经典之作。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字都写满了对黑暗社会的控诉和对整个社会的呐喊。在鲁迅先生的笔下,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

我最喜欢的就是《阿Q正传》这篇文章了。这里有九个章节,个个十分精彩,《阿Q正传》向人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社会以及畸形人物的真面貌,阿Q的性格复杂,他是一个质朴而又愚蠢的人,代表了那个时代典型的中国农民,但是阿Q也有着中国农民自私自利的缺点,整天自轻自贱,却又狂妄自大,自我麻痹来欺骗自己的行为。

他是弱者,经常被人欺负,他是经常挨打的人,常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满足自己,在精神上得到胜利,在这里面有一种办法,叫精神胜利法,这是每个中国人经常犯的一个错误。鲁迅先生说,阿Q是现代中国人的灵魂,《呐喊》这篇文章,引人深思,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有力的语气抨击当时社会的黑暗,体现了鲁迅对国之责任感和对国家的热爱之情。这就是所谓的《呐喊》。在彷徨中“呐喊”,在成长中让自己知足,更加明辨是非。

呐喊读后感5

即便用这首词来说明鲁迅先生一生的宗旨是再好不过了,他本人最重视的当是“治文艺改变精神”呐喊正是一部改变国民精神的伟大小说巨作。

除了自己主观上的原因,客观上国民的麻木,群众的不觉悟,在当时产生对于“呐喊”的不赞成也不反对。在他看来,国民以没有希望了,自己也只剩下深深的悲哀和寂寞。而勇士们奋斗到底不麻木,反应中带着无限热情在寂寞中奔驰前驱着。因此他们需要有人呐喊助威。

呐喊的意义可以说是绝对存在的。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窗户且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要不了多久就要闷死了,由于是昏睡入死的,就感觉不到死的悲哀。现在其中一个人大声嚷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着少数的不幸受到了无可挽救的临死苦楚,然而这几个人既然已经醒来,你就不能说没有逃生的希望。

可以说上述的国民精神麻木不是暂时或短期造成的,而是经过奋斗,努力后得不到逃生而产生的沮丧,悲观的惰性。就如科学界的一个著名实验——“鳄鱼攻食”。

呐喊读后感6

近期,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呐喊》,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我。

书中写了鲁迅先生小时候与年轻时的所见所闻。我喜欢的其中两篇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故乡》。两篇都写了鲁迅先生对童年时的回忆,有喜有忧,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很好,让我们见到原来世界:阿Q的愚昧,童年的回忆,祥林嫂的可怜。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他原本是在日本做医生的,他想为人们治疗疾病,但有一天他从电影上看到中国人被俄国兵抓去做探路人,被日本人抓去并刺杀,而一旁的中国人却袖手旁观时,他才明白过来学医虽然能治病,但改变不了人的思想。于是他放弃学医,开始写作。他敢骂,骂那黑暗的旧社会是多么的让我们看到鲁迅先生的爱憎分明。

这让我想起了中国以往 ……此处隐藏1369个字……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中国未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是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野蛮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等认识都是极其模糊,是小农经济闭塞短浅心态。他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表现。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文化传统,接过建设精神文明大旗,努力学习,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

呐喊读后感11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國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國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國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國,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12

再也没有像昨夜的豆一样好的豆了;再也没有似那夜的好戏了;再也没有那样开心的“旅途”……他的一次次回望戏台,看它被红霞罩满,又如出来未到一般,一丝丝快乐夹杂着悲凉。还记得内心的期待吗?还记得一天的难受吗?还记得连声称赞的戏吗?一定记忆犹新吧!它曾经是那样令人着迷,他用一天的忧郁换得了那样一场精彩的社戏呀!

我也向往那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朦胧在这水气里。也曾憧憬一座座仙山楼阁,被红霞罩着的希望!念着“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他所么可爱,去掘蚯蚓,在河沿上去钓龙虾,一同去放牛。多么简单却充满乐趣的生活。谁说鲁迅先生就一定是严肃的呢?其实他也曾经天真,曾经幼稚。这真实的快乐怎是我们这些90后所能领略的呢?我不否认我羡慕他的童年,他在自然中感受乐趣,感悟人生!

他爱看戏却唯怕老旦,和双喜他们径奔上船,骂着老旦,消失在隐约的月色下……之后几个年长的慢慢摇船,几个到后舱去生火,年幼的几个剥豆,就这样,他们在八公公的船上吃着豆子,害怕被骂越有着一种奇妙的乐趣。

现在他离开了世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优秀的创作还有那张严肃的照片。说能听懂他内心的独白,恐怕世上已无几人吧!他不过曾经只是个孩子,一个爱戏的孩子罢了……

呐喊读后感13

如被科举制度毒害的孔乙已,愚昧麻木无助可怜的单四嫂子,愚昧残忍的华老栓及其他看客们,愚昧麻木的中年闰土,当然还有永远的阿Q,然而正像鲁迅先生自述的那样:“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不管他是如何如何痛心疾首地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然而他所做的一切确实都是在“以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着。所以他的作品才有着这样的穿越时间的力量。

也许是因为接触了先进的思想让鲁迅先生看出了世人的麻木,但是更重要的也许正如鲁迅先生自己所说“有谁是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路途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是啊,他原本应是富贵人家却因为父亲的患病逐渐落寞了,看到自序中这样一段描写“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这样的经历使少年鲁迅体会到人情冷暖,并且逐渐在鲁迅原本天真的心里放大生根,让他总能敏感的感触到冰冷与火热。

呐喊读后感14

《药》描述了在黑暗的近代中国,一个布衣庶民华老栓用被统治者杀害的革命人士夏瑜的鲜血藮成“人血馒头”来为儿子治病的故事。革命者们为了人民的解放而牺牲,可民众却把的的鲜血当作治病的灵药!这是长期封建统治给人们造成多大的麻痹和愚昧啊!

在文章的最后,小栓子(华老栓的儿子)仍是死了,“人血馒头”不能治病,小栓子终究没能逃过一劫。

当我读到“吃下往——就好了”时,我感到荒诞乖张;当我讲习读到“包好,包好!这样的趋暖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病都好的。”时,我感到恶心;当我读到“店里的坐客便又泛起活气,谈笑越来。”时,我为当时人们精神上的衰败而感到悲哀!英勇就义这种悲壮的事在人们口中为何成了笑话?过往的人们的思惟到底是怎样的?我有良多疑问……

小说的最后更是惹人深思。夏瑜的墓碑上被人放了个白色的花环,而其它的人没有!这是为什么?有人拜过他!他为革命而牺牲,出于发自内心的敬意,便有革命党人往拜祭!

标题题目“药”,所指的实在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救星——推翻封建统治的革命者们!

呐喊读后感15

最近我看了美国作家莎朗·克里奇写的这本书,书中写了一对双胞胎达拉斯和佛罗里达的故事。

他们是柏斯屯小溪孤儿院里的孩子,那里的人称他们是“麻烦的又胞胎”。而在他们眼中会惹麻烦的是大人,他们遇到的大人几乎个个脾气暴躁,没耐心,动不动就对他们进行处罚,他们根本不知道收养父母真的很慈祥有,而又宽宏大量,由于逆反心理,他们成了孤儿院最令人头痛的孩子,因此经常在收养家庭和孤儿院之间进进出出,有的人领养是觉得自己充满爱心,但却在三天之后就不耐烦了“退货”了;也有的人纯粹就是为了省下雇工的酬劳,狠心地压榨这两个孩子,长此以往,双胞胎失去了对大人的信赖,着逃出这犹如监牢的地方,直到谛乐和赛蕊的出现,让愤世嫉俗的佛罗里达在经历了一场生死之后,学会了如何去爱别人,更让达拉斯学会了要面对现实。是他们让双胞胎知道了人间有爱。

这本书写的是双胞胎孤儿的历程,那么正常家庭孩子的成长呢?记得有一首诗里写道,有一个孩子每天向前走去,他看见最初的东西,他就变成那东西,那东西就变成了他的一部分……没错,如果是早开的紫丁香,那么它会变成这个孩子的一部分;如果是杂乱的野草,那么它也会变成这个孩子的一部分,我们都想看见一个孩子一步步地走进经典里去,走进优秀。那么就要给孩子建立一个良好的,孩子才能有一个健康的成长历程,也只有这样,孩子才能经典和优秀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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