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读后感

时间:2024-07-14 11:30:04
《呐喊》读后感(12篇)

《呐喊》读后感(12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呐喊》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呐喊》读后感1

鲁迅先生在年轻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他也并不认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欣,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全忘却,这不能全忘的一部分。”鲁迅先生说。这便是《呐喊》的来由。

那段记忆把社会刻画得入木三分,如此独特,如此博大。鲁迅先生在《呐喊》中,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把能刻画出真相的匕首;每一段言辞,都是一捧能散发出幽香的花蕾;每一个字眼,都是一盏能照亮回忆的明灯。正如《孔子》中所领悟的——鲁迅先生本想表现出世人的凉薄,我却看到了封建时代读书人的悲哀,自尊心其强却没有地位,便毫无用处,可供卖弄的却仅有不实用的臭学问,这种学识,钳制了人们的思想,只把当时的读书人埋入了暗无天日的深渊。处在社会底层的孔乙己,因为家境贫寒,好吃懒做,无所事事,却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他在咸亨酒店中唯一穿着长衫站着的吃酒的客人,也便成为众人的笑柄。孔乙己还还以偷为职业,被打个半死,默默离世。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时,并非像西方小说家那样大段大段地描写,而是抓住最具特点的地方寥寥几笔传写精神,这就是独特之处,或许正如西方油画同咱中国国画的本质区别吧!

还有《故乡》的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以及和迅哥从小玩到大的西瓜地里的脖项银圈的小英雄闰土,长大了见到老爷时欢喜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下层人民的麻木不仁,及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下和社会影响下的'情形。《药》中亦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残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桩的痨病而拿出所有的家当去买了个血馒头的华老桩,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做了血馒头,这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的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桩的愚昧迷信,茶客们的麻木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而《狂人日记》的优秀之处在于它用了日记体和精神病人的内心独白这种手法……

当然,我最喜欢的是《阿Q正传》,“精神胜利法”不是人尽皆知么?那么它到底好在哪里呢?作文一部小说,它亦成为了世界名著,个人认为是其对人的深层的无意识心理微妙而又犀利的洞察,他的语言总是独特而又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但在这篇小说中表现得尤其突出。《阿Q正传》中的阿贵,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贵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贵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可不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他常为生计发愁,而关于妇女的和婚姻,他还要“合乎圣贤经传”。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是他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到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了,这些都是阿贵想革命却又没有觉悟的表现。

在《呐喊》这本书中,想这样的文章还有许多许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之后,能够清醒起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鼓励性质的语言,激励半梦半醒,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鲁迅先生不愧是我们民族的脊梁!

现在的中国人民,为和平崛起而呐喊,为科学民主而呐喊,珍惜现在,为中华为未来而奋斗吧!

《呐喊》读后感2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如此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辈敬佩、模仿。所以,鲁迅先生的名作也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國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从《孔乙己》里面领悟到:鲁迅先生的本来目的是要表现世人的凉薄,我却从中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自尊心强却无地位,可供卖弄的惟有学问而已,可是学问在世人眼中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并非象西方小说那样大段大段的描写,而是抓住最具特点的地方寥寥几笔传写精神,这就是他写作的独特之处。《孔乙己》中写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笑柄,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了个半死,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像《故乡》时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麻木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而《狂人日记》的优秀之处在于他用了日记体和精神病人的内心独白这种手法。狂人本身就是一个隐喻,是先觉者的形象,而且庸人不加分析地就认为他说出真实是一种威胁,尽管那是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的东西。我们活在谎言中,还有就是对他恐惧的也多是这个社会的被奴役者,但他们不仅不理解他,反而本能地就认为他追求真实和人道是不正常,拼命地想让他从青春期的发疯状态恢复到适应社会认可社会潜规则的正常状态,果然他最后赴某地候补矣。可见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与普通的庸众合流。从而,维护黑暗的已经不仅仅是统治者本身,而是整个社会,他们对真实和反叛本能地恐惧。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阿Q正传》。自然,就象哪部是金庸最好的小说,人们争吵不休没有定论一样,对于哪篇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人们肯定也有不同看法。但《阿Q正传》得到了最大多数的认同应该是事实,而且也成了世界名著。那么这部鲁迅的最长的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呢?我个人认为是他对人的深层的无意识心理的`微妙而又犀利的洞察,他的语言总是独特而又给人予深刻的印象,但在本篇小说里表现得尤其突出。《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中國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 ……此处隐藏12780个字……很多时候它毁坏了人的尊严,伤害了人的心灵,扼杀了天才的创造力。一切没有选择的行为,在道德上都是没有价值的”。这句话里有慢慢的负能量,却也是赤裸裸地揭露沉甸甸的事实。是的,它激起了我的共鸣,我认定这本自传是真诚的,幸好我没有错过这本好书。

这部自传体小说出自一个擅长报告文学的作家之手,却丝毫感觉不出生硬和严肃,就像张雅文在写作中追求的一样,看这本书就像是在听一位邻家阿姨不动声色地将她半生辛酸娓娓道来。这样的人一定是宽厚和温柔的,是经历过困难又超脱于苦难的人。她的故事注定不是悲哀的'诉说,娟秀笔迹下散发的,是闪光的倔强。小说一开头就不落俗套,我读到的不是她的童年、少年、青年和中年,而是一次与死神的较量。正是搭了六根桥的心脏,成为这部小说诞生的源动力。张雅文又在以后的篇章中结合自己的报告文学作品,穿插生活经历、写作经历,让我直观地了解了这个浑身散发着光芒的小女人。她说话的时候,我好像坐在她对面;她写作的时候,我好像站在她旁边;她远赴俄罗斯战乱地区的时候,我好像跟在她后面。一切都真实而不造作。

她出生在一个贫寒人家。童年时候的每一次搬家,只是从一个穷山沟搬到另一个穷山沟。为了去上学,她顶着漫天大雪,在冰冻的土地上每天跋涉三十里地,几次险些丧命在大草甸里;到了体校,成为一名速滑运动员,她又被厄运击倒,频繁的伤病让争强好胜的她也无可奈何地选择了放弃;三十五六岁,生活开始一帆风顺的她又开始尝试写作,并且一定要发表出作品,一定要成为一名作家。她就是这么一个爱跟命运较劲的人。

她的生活没有离开过东北,从小在黑龙江的暴风雪中长大。大学时期曾经穷游过哈尔滨,见识了关外凛冽的寒风和坚毅的人们,他们生活得安然又充满激情,张雅文的个性是东北的冰天雪地造就的。小说里,她遇到的生死考验就有五六次,活脱脱就是现实版的死神来了。好在大难不死,也让她能够用一颗破碎的心脏继续前行。

苦难让她学会了感恩。他那始终怀才不遇、心高命薄的父亲,出身富贵又身有残疾的母亲,给了她所有的爱;打官司时给她提供内幕信息的神秘电话,她竟然也一直念念不忘;她的爱人,一直相互扶持,携手走过当年严酷的政治环境,她也会因为没时间做家务而自责。最让我感动的是那条大黄狗,正是它与狼群搏斗才救了她,她却因为自己的呼喊而自责。

苦难让她学会了抗争。我也能看到她,这个东北女人的直爽。因为自己的单纯和那个影视圈里的各种黑暗的潜规则、不公平和嫉妒心,她被折腾得心力交瘁,身体几近崩溃。但她没有向浊流妥协,而是抗争,书中她敢于指名道姓地揭露,不就是一种勇气吗?而且,我也特意百度搜索了以下,确有其人,让我也看得痛快。

苦难让她学会了博爱。她的报告文学作品,都是在写平凡的,处于苦难中的人们,她要通过她的作品让社会去重视这些人群。有关于傻子村的,有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些作品与官方的宣传口径不一致,她也从不曾退缩,坚持了自己的原则,自己却屡遭刁难。她把她的书送给死刑犯,送他最后一程;她去过打死东北虎的两兄弟家中,给他们的父母所有可能的帮助。

古往今来,写自传的人太多了,大多是为了沽名钓誉吧。张雅文虽不是大人物,但她的这部自传体小说带给我的是真诚和震撼。她自己的“小人生”,反映的是“大时代”。摒弃冠冕堂皇的宏大叙事,她的娓娓道来让人觉得亲近,更重要的是,读了这本书,我以后可能会记不住张雅文这个人,却能记住她教给我的感恩、抗争和博爱的精神。

《呐喊》读后感12

鲁迅先生一直是我最敬佩的作家之一。在他诸多的作品中,我尤其喜欢的是《呐喊》这一本小说集。《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根据鲁迅先生自己对这本小说集的描述,他是这么说的“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我喜欢这本小说集的原因不仅是里面收集小说之丰富,更重要的是,我觉得看透这一本小说,我们可以看清更多中国人的本质。《呐喊》收集了鲁迅先生写于五四运动前后的小说,从小说里面故事的发生年份到今也有90多个年头。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再一次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还是不由自主的沉重下去。

初读《狂人日记》还是在中学的课本上,但那时候的我们没有那么高的智商去理解鲁迅先生的文章。纵使老师在前面讲得慷慨激昂,我们在底下却听得糊里糊涂。看到文章写的是满篇的“吃人”,自己倒是吓了一跳,以为小说所说的“吃人”就是活生生的把一个人吃下去,那时候还觉得说古代的'人怎能如此恐怖恶心。现在距离第一次读这篇文章已有七年,七年的时间过去了,再一次读完狂人日记,眼里看到的还是满篇的“吃人”,只是此“吃人”不是彼“吃人”。狂人眼里的“吃人”,是不见血肉的吃人,是封建文化对人的自由个性的践踏,从而来消灭人与人的感情,让这个世界变得冷酷无情。在狂人的世界里,狂人总是时时害怕着,提防着被人活生生地吃掉,他有着变态的心理,把正常人的交往都看作是吃人的行为的一部分;他又有着混乱的逻辑,能将两个不相连的事务给联系到一起;他也是一个有着虚幻幻觉,就像是生活在幻觉世界中的人,他翻开历史一查,找到的不是年代,而是“仁义道德”。对于那个年代来说,狂人的确是个疯子,他反对封建礼教,反对封建家族制度,他是站在那个年代前列的启蒙者,不被那个年代所包容,所以,他被认为是“疯子”。

《阿Q正传》是《呐喊》里面另外一篇我比较喜欢的小说,这一篇小说鲁迅先生写于1921年。透过这篇小说,鲁迅先生主要想向我们展现辛亥革命前后中国的社会现象和中国人的面貌。我喜欢这篇小说的原因是鲁迅先生透过阿Q给我们展示一个典型的传统中国人的形象。虽然很多人对阿Q精神抱着的是一种反方的态度,我则不然。打从心底里来说,我认为阿Q是一个很可爱的形象,虽说他骨子里有着民族的劣根性,但实话说,当今社会,又有多少人能清高的存活着呢?鲁迅笔下的阿Q,无权无势,处在社会的底层,在封建旧社会,受到了人们的耻笑和压迫还得忍气吞声。但他又和别的人不同,别的人都安分守己,唯唯诺诺的过着自己的生活。阿Q就不同了,不仅不单调,还敢于提高自己的身份,声称自己姓赵;自己不适应城里的生活,却反过来把城里的生活给大大嘲笑一番;对于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却反过来说别人的东西不好。他时时处在不平等的状态下,却时时处在欲望和求之不得的矛盾中。他唯一的出路,只能是靠精神胜利法来维护自己的面子。阿Q和其他底层人物最大的不同就是阿Q太好面子了,处在社会的最底层,但他却时时想过上最高质量的生活。这种梦想有错吗?照我说阿Q是没错的,谁活在世上不想让自己的生活过的更好一点呢?阿Q也只是想让自己有个舒适的生活,有个女人可以陪着自己走完一生而已,这样的想法有过么?只是他生活的那个年代错了罢了。

读完鲁迅先生的小说,感触有很多很多。少了一份对社会的天真,多了一份对人生的思考。虽说社会已经在向前发展,但每一时期,社会总是会有很多人可以成为鲁迅笔下的小人物,不同的只是会不会有没有像鲁迅先生这样的笔者,敢于去用尖锐的笔锋去揭穿社会的种种恶劣现象。“我以我血荐轩辕”这一句话,我想便是对鲁迅先生的高度概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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